法律分析:
现在国家死刑的处理规定如下:
1、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。采用决、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,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批准。
2、执行死刑前,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,讯问有无遗言、信札,并制作笔录,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。
3、执行死刑后,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,在场员制作笔录。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以内将执行情况,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,上报最高人民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
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,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。
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。
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。
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,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,讯问有无遗言、信札,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。在执行前,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,应当暂停执行,报请最高人民裁定。
执行死刑应当公布,不应示众。
执行死刑后,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。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。
执行死刑后,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