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方式包括拍卖、招标出让、挂牌出让、协议出让。在出让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时,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的方式。一般对于地理位置优越、投资环境好、预计投资回报率高的地块应当以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。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五十五条
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,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,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,方可使用土地。
自本法施行之日起,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,百分之三十上缴财政,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。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,并报批准。